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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15岁同两个16岁.17岁去钓鱼,然后下水洗澡溺水死了一个17岁的,没有人喊他下水,而且他们两个去救不上来,现在死者家属以没监督好自己的监护人为由向我们要7万元赔偿费,请问这个事情我们需要承担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2-10-19 17: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救落水儿童时造成其局部挫伤的救助人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救落水儿童属于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孩童若在泳池中溺水身亡,若泳池的管理者、所有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儿子溺亡的结果是由于监护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你好,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当事人行为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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