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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我把房子租出去了,供暖给水地热水阀松动漏水把一楼车库泡了,车库里放实木衣柜等其它东西要求赔偿,车库主早上就发现有漏水现象说找不到我的或者租户的手机号码了到了下午又发现严重了才找到我家人将其关闭,租户有接到通知供暖给水家里要留人看管,租户缺回农村秋收了并没有告知我去看护,是我们谁的责任

损害赔偿 2022-10-20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子漏水房东不解决可以自行维修,而后向房东追偿维修费用,漏水导致房子无法正常使用的可以退房。租客应当及时联系房东,要求其维修租赁物、履行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非因租客原因致使房子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且不能维修的,租客可以退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出租房漏水殃及邻居的,如果漏水是由于租客使用房内设施不当造成的,则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由租客承担对邻居的赔偿责任;如果漏水是由于屋内的设施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房东没有及时维修造成的,则房东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租房漏水由房东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承担责任。房东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对房屋的设施防水性能不好且未能及时发现或未能及时报告给物业管理部门而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东已经发现问题并报告给物业管理部门,而物业没能及时维修或没有修好造成的,则由物业承担管理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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