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6合同纠纷
抗辩,又可认为是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在实践当中,如果当事人出现了买卖合同违约纠纷,那么应当如何去行使抗辩的权力,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呢?接下来让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一些相关知识点与各位共同探讨一番。
一、买卖合同违约如何抗辩
在我国《合同法》中,抗辩的权力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中没有约定先后履行的义务的情形下,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应当同时履行义务。《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有约定先后履行义务的,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抗辩权有什么特征?(1)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
(3)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法典》: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三、抗辩与反诉的区别(1)二者的性质不同。反诉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权;而抗辩是一种对抗请求权的权力,是一种诉讼权力。
(2)二者法律地位不同。反诉有可能在诉讼中从被告转为原告;而抗辩中,抗辩者不会改变其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3)二者提起的时间不一样。反诉只能在一审辩论结束前提起,而抗辩意见则可以任意时间提出。
在现实中,很多的合同当事人由于不会行使不安抗辩权或者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方法不当,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如需更详细了解,可以到法律快车寻找更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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