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4物业纠纷
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赋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助和监督职责,突出了街道(乡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基础作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应急维修服务等机构和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宜。
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赋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助和监督职责,突出了街道(乡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基础作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应急维修服务等机构和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