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根据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来调整的,是企业工资指导线内容中的一部分,是工资增长基准的一个标准。
工资增长基准线的简介
工资增长基准线是工资指导线制度中的一部分,1997年1月,原劳动部发布了《关于试行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决定在北京等10个省市开展工资指导线制度试点工作,对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提出了规范的试点办法。
1999年10月,原劳动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工资指导价位制度。随着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彻底改变了过去的工资决定机制,企业分配完全属于企业自主权范围内。一般来说,成熟的市场经济下,都是由企业方和工会方通过集体协商谈判来决定工资水平。这跟计划经济时期完全不一样了。
虽然工资指导线仅仅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但它是政府调控工资分配的一种重要手段之一,以工资权威信息发布的方式对置身于劳动力市场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合同工资起引导作用,也是企业与工会双方通过协商谈判决定工资水平的重要依据。
工资增长基准线的适用范围
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
工资增长上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是企业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允许达到的增长最高限额。
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工资增长基准线的相关规定
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增长线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者收入要与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没有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
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