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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乙肝五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0-02-23 08:08:20浏览量:726

  春节前夕,卫生部、教育部和人保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在30日内,对当地现行的有关入学、就业体检的相关政策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违规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分。国家有关部门这一人性化的举措,无疑是对我国1.2亿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一次大解放。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收到来自教育部、卫生部的正式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现在取消这一规定;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现在也取消这一检测。不过,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对于入学取消检查乙肝五项的这一重大举措,无疑是广大乙肝携带者的福音,更加体现了中国在保障公民平等升学和就业的征途中又取得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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