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观点:不算家庭暴力,按协议赔钱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法官前不久做出了判决。张斌的行为未被认定为家庭暴力。承办法官介绍,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成员之间动了手,并不等于构成家庭暴力,关键要看伤害的程度。本案中,张斌与邹小书发生了四次争执,最严重的伤害结果是邹小书脸被打青,这个伤害程度跟“家庭暴力”比还是比较轻微的。而且根据双方所述,矛盾过程中双方都动了手,尽管张斌占上风,但这更像是推搡而非殴打。基于以上认定,邹小书提出的5万元精神抚慰金未获支持。
那么,张斌写下的承诺书有没有效力呢?法官认为,这份承诺书是两个成年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完全具备法律效力。现在张斌违反承诺,动手打邹小书,就该承担赔偿责任。承诺书中的约定是“1-10万元”,法官酌情定为1万元,医疗费包含在内。另外,法官认定张、邹二人感情破裂,准许他们离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