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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感情不和,我与丈夫分居两年后,我遇到了现在的男人并生了孩子,但他一直不愿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3-02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后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 你好。如感情不和建议你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你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
    但如果你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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