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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三年合同从2008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0日到期时,雇主需要与雇员续签合同(合同保持不变)。如果雇员提议不续签合同,雇主是否需要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3-12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补偿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合同到期,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则需要补偿员工。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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