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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我被一辆向同一方向行驶的四轮电动汽车撞了。当时,我的脚受伤了。我去看医生了。交警赶到现场后,一名助理警官认出撞我的人是交警后勤的XX人。我父亲建议我们私下谈谈。当时,我儿子口头上同意了,但没有任何程序。后来我因为脚伤休息了半个月,再也没有见到他们的家人。下班后我通知了他的女儿,但没有回应,我在1月22日去了值班的交警那里。他帮我约好对方在24日下午1点见面。我24日准时去了那里。交警给了我一份事故责任确认书,说对方负有全部责任。他没有见面也没有签字就把我打发走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04-09 09: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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