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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缓刑的执行机关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05-01 08: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
  • 对被告人宣告有罪,但不执行处罚,由相关机关对其进行考察。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缓刑
  •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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