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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以上,无子女,总是家庭暴力,离婚时可分财产

离婚 2022-05-04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
  • 家暴导致离婚财产分配时应当无过错方多分一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实施家庭暴力属于严重过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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