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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这所房子里住了将近七个月。我手里还有两个多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由于工作调动,我想去上海。4月19日,我向房东解释了我想终止合同的原因。起初,他让我转租出去。昨天,他告诉我自己住在这所房子里,但当他要求退还我剩余的租金和押金时,他没有回答。根据他的语气,我不想退还剩余的两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合同中没有规定如果我提前终止合同,我将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如果我提前终止合同,房东将不会退还我剩余的租金和押金。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应该退还我剩余的租金和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22-05-07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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