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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撕毁了我们以前写的离婚协议。我用胶带把它粘上了。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都没有损坏。如果离婚,离婚协议还能生效吗?

离婚 2022-05-26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强烈的人身性,夫妻双方在发生争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可以成立的,但一份协议或者说一份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件事情,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协议都可以成立,但未必是合法有效的
  •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即使当事人假意离婚,《离婚协议》以及离婚登记也已经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存在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否则无论何种原因,一经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即生效
  •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以登记离婚为前提,在登记离婚前,夫妻任何一方均享有反悔权。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民事行为,条件成就时,协议生效,而这个条件就是登记离婚。在登记离婚前,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反悔,而且反悔是不附任何义务的,一旦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也就失去了生效的前提。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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