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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被一名建筑工人打伤,后来被公安机关评定为轻伤二级。现在,另一方的殴打者没有站出来,他的无理取闹的女儿也无法通过。我该怎么处理呢?

损害赔偿 2022-06-05 14: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并不是所有的打人行为都是犯罪。然后,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而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 被他人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先去鉴定伤残,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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