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妻子一起生了一个孩子,已经离婚14年了。我们没有住在一起。我们家的老房子被拆除了。孩子有权继承我的拆迁款吗?孩子的户籍在他母亲那里。

婚姻家庭 2022-12-14 1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看房产是谁的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您好,你们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房屋登记在父母的名下,属于父母的财产,拆迁后所获得的补偿款归父母所有,子女不能分割。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处分、收益和使用的权利。
    物权是支配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所以,除非父母自愿给子女赠与拆迁款项,子女是不能获得拆迁款,只有当父母不在了,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法,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及顺序分配遗产。
    即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