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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上下班途中人身意外伤害和骨折。该公司支付了7000元,但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打电话问,这是雇主保险吗?我的应用程序显示了人身意外保险。首先,成本是自己支付还是公司支付?第二,这可以用于工伤鉴定吗?第三,当公司逃避责任并且不想承担责任时,它可以起诉吗?我没想到

工伤赔偿 2022-07-10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日常生活中,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典型的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的情形。有些劳动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会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 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 员工发生工伤如何起诉公司呢?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劳动者经过仲裁才能起诉公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直接起诉人民法院不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 书面仲裁申请和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对公司不赔偿的争议证据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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