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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奶茶店工作了两个星期后,我不想做这件事。我要求老板辞职。老板没有直接同意。他只是说在试用期结束之前不会给我工资。现在我还在工作,还没有离开。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7-15 17: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法成立的公司无论大小,都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试用期内,你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还是不给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反正劳动仲裁无需缴费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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