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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8年5月4日结婚,今年1月生了一个女孩。我在结婚期间遇到了家庭暴力,我两次报警。现在我想离婚,但那个男人不同意。他还要求我在离婚的情况下返还15万份订婚礼物,孩子不会给我。我现在在哺乳期遭受家庭暴力。如果我离婚,你想退还彩礼吗?孩子,法庭会判决我吗?(我目前没有工作)

离婚 2022-07-20 14: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是如果符合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但是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可以请求退还彩礼
  • 如果已经领证且开始共同生活,彩礼一般是不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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