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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盖房子时意外摔死,房子主要承担责任

损害赔偿 2022-08-16 2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如果雇用工人安装防盗窗的工程承揽人不具备用工资质,房主就应当与雇佣工人的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安装防盗窗的是工程承揽人本人且有施工资质的,房主不承担法律责任。该事件的关键点在于区分房主与工人之间建立的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 工地做事,摔死了,看出事的人是否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看出事的人与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还是我们说的包工头签订的劳动合同,与谁签的劳动合同,谁就要承担最大的责任,而其他的与之相关的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此时,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对出事的人的亲属的相应的赔偿和补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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