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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离婚了,孩子和她一起,她要求我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但我现在正在失业,我负担不起这么高的费用。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法律有规定吗?

离婚 2022-09-06 2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由夫妻中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全部或者一部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至于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和要给持续支付多长时间就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就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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