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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期间,男方在外面借了很多债务,有一部分有女方签字,如果离婚,女方是不是必须要承担一半债务?

离婚 2022-09-27 2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女方也是需要负担的。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其名义上是否以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 同居期间,女方债务男方需要承担。《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时一并清偿。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共有财产归各方所有的,双方应当约定清偿共有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意向声明所产生的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随后批准一对夫妻。
    夫妻双方都明确打算一起承担债务。人民法院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不支持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权,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志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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