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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饭店工作四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节假日,月休息两天。过年也不放假。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9-29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一年,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倍工资最多付十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如果公司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话,还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投诉。如果公司不放假的话,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工作一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之前的工作已经支付了,再补上11个月的工资。此外,因为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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