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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还款后,需要写收据吗?欠条要不要拿回?

债权债务 2022-09-30 1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写完借条不需要写收据,当事人签订借条,其中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借款的利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可以要求对方写收据,写明其在某个日期已经收到债务人的还款,以书面形式表示借款两清,然后由收款人按上手印,并由债务人保存好这张还款收据即可。有银行转账记录的,也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公证该记录为还款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款还清后,收据需写明,欠款人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欠款的数额和币种;还款的方式、期限、地点;以及确认收款、借款合同关系终止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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