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16岁怀孕了,打胎对方不承担费用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09-30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为大家解答打人致孕妇流产怎么判这一问题。第一,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如果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构成重伤;如果是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则属于轻伤。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综上,打人至孕妇流产要根据孕妇的伤情鉴定具体是构成轻伤还是重伤才能判断量刑幅度。法律依据:
  • 行为人若有殴打孕妇的行为,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女方未婚怀孕打胎的,男方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才需要负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平均分担民事责任。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因其怀孕的行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所以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