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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不修水泥路,有4户人家

房产纠纷 2022-10-03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现在国家一直都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只要你的宅基地进行了这一轮的确权,之后倒塌后是不会马上收回的。按规定是在房屋倒塌两年后无人来处置,也找不到宅基地名下的户主,这样的土地无人认领,村集体是有权力收回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如果仅有一处宅基地,又没有盖新房,一般都是不会收回的。就比如现在很多农村的空心村,村中心都是一帮倒塌的老房子,都已经倒塌好几年了的,按规定其实早就应该被收回了,但是收回宅基地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矛盾的,所以一般都不会收回,只会继续保留现状。
    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 集体用地上建筑物已履行法定登记的不属于违建,未经审批的属于违建。违建是指非法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的建筑物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建筑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违建补办条件: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对农业发展大有益处的违章建筑;农民唯一的住所;隶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对他人生活没有影响的小范围违建;未经批准占用集体用地建房但经村内半数村民同意的,以上违建可以申请暂缓拆除,并通过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使其成为合法建筑。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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