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商标注册未成功但是投入使用??后来被驳回在复审??然后另一个注册了相似的成功了?前面那个驳回复审的会不会通过?如果没通过使用中的是不是造成侵权

2022-10-07 2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成功率有多大要看情况。如果申请人有确切证据能证明商标局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有误的,复审申请一般不会驳回;如果不能举证的,申请的商标属于不应予以注册的,就会被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以下条件:
    1、主体适格,即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申请被申请注册的商标局驳回后,申请人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九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