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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厂里开叉车撞死了人,视线不好倒致过失死亡,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2-10-09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员在工地开泵车出事故致他人死亡,如果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属于意外情形的,事故责任一般应该由公司承担。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帮公司开车撞死人的,由公司位承担侵权责任,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司机撞死人,车主可能需要负责任。如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车主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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