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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不在一个城市能办理离婚吗

离婚 2022-10-10 0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如下: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该城市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三)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两个人都在外地不可以办协议离婚手续,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本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能在双方均在异地时到异地办的婚姻登记机关理。但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两个人都在外地不可以办协议离婚手续,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本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能在双方均在异地时到异地办的婚姻登记机关理。但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起诉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两个人都在外地不可以办离婚,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本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能在双方均在异地时到异地办的婚姻登记机关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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