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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地点四天未戴安全带怎样处罚

产品质量 2022-10-11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系安全带的处罚如下: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7、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法律依据:
  • 不同道路上未带安全带受到的处罚不同: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未带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乘坐人员不计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罚款50元,不记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未带安全带的处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未带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乘坐人员不计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罚款50元,不记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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