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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更换电表,并且收取240元费用。可有法律依据?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22-10-13 1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多收电费,业主可以向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 物业多收电费可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或者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
    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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