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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生病住院,子女不管不顾,也不承担医药费,是否构成犯罪?可以走法律途径吗?老人没有自理能力了,还患有老年痴呆

婚姻家庭 2022-10-14 1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老人当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老人神志不清,出现智力异常或出现老年痴呆等症状,属于非完全民事能力人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老年人可在卫生保健方面享受下列社会优待:优先为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鼓励设立老年病医院;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鼓励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倡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业务协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的知识宣传,开展老年慢性病和老年期精神障碍的预防控制工作。
    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 老人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成年人的年龄无关,只与成年人的精神状态有关,如果老人是精神疾病患者,完全没有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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