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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一人做生意15年,欠8万元债务,能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22-10-15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的借款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则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

    2、夫妻一方以自己个人名义欠下的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般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所欠的债务以及夫妻共同签名确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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