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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归女方富养,可是费用全是男方出的,能要回来了么

离婚 2022-10-15 1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支付全部的抚养费。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请求判决是否由一方支付全部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时可以依法要回之前的子女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前,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张支付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抚养权给了男方,女方还能要回来。女方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回抚养权。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男方在抚养时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而女方又可以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学习环境,法院会依法让女方成为孩子新的抚养权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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