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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到期了,因我没早告诉她我不续租,但是合同上写的是如续租请与30日之前告诉甲方。现在房东一直因自己的原因不出面来验房退押金(3000),还把门锁换了已经三个多月了。?这样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10-15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未到期退还房租和押金的规定是: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留相应的房租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退租的或者承租人无过错因出租人违约提前退租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剩余房租和押金应当全部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租到期联系不到房东承租人选择续租的,可以向房东发送信息,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不定期。承租人不续租的,房租到期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房租到期联系不到房东承租人选择续租的,可以向房东发送信息,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不定期。承租人不续租的,房租到期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的,双方债权债务终止,合同失效;租赁期间届满退房的,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可,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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