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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的工资是否应该与劳动合同上签订的一致

劳动纠纷 2022-10-15 1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不符,若属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若实际发放工资少于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局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无效,双方无异议的有效。用人单位实行同工同酬,合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与约定工资不符的可以注意收集发放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与单位实际发放的不一致,如果单位少发的,不合法。单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足额发给劳动者工资;如果合同中的工资约定不明确的,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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