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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婚,但是离婚协议:女方净身出乎,男方承担孩子的一切费用。这种协议合法吗?具有法律效应吗?现在女方已结婚,可以要求女方给孩子抚养费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22-10-16 15: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是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其中一方不用负担抚养费的,但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当事人可以约定由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子女抚养费,但其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协议书约定由女方抚养且不支付抚养费的,只要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就是合法的。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方必须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女方净身出户要给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按月给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不按时给付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给付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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