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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被人恶意骚扰,有的时候还造成伤害,报警结果算民事纠纷……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2-10-17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日常生活之中有很多骚扰的形式,较多的形式包括性骚扰、电话骚扰、短信骚扰、跟踪等等。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骚扰行为,影响到受害人正常的生活,是可以报警寻求帮助的。日常比较轻微的骚扰行为,可以定性为对人身权、隐私权等的侵犯,是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骚扰行为情节严重,严重影响到受害人的生活,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相应犯罪的立案标准,是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有跟踪滋扰他人、恐吓骚人他人等“软暴力”行为,情节严重的,侵犯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可能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等。
    最后,建议各位当事人在遇到不法侵害时,立刻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被第三者骚扰的情况发生时,当事人是可以报警的。公安机关接警后,一般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和劝阻;如果对被骚扰方的生活产生了影响,被纠缠方是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如果行为严重到影响被骚扰人的生活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禁止对方的恶意骚扰行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协商过程中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均可作为骚扰的证据;或者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停止骚扰。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骚扰人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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