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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是醉驾,追尾撞上另一辆车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两死四伤,而且被害人家属拒绝赔偿,要求严惩肇事者,这种情况下,能判死刑吗?以前有没有过判死刑的先例呢?

刑事辩护 2022-10-18 1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驾致人死亡属于危险驾驶罪,并且构成刑事犯罪,对于民事责任可以调解,刑事责任不能调解。致人死亡如果对方无过错的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且需要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驾驶人醉驾并且致他人死亡的,构成刑事犯罪,对于民事责任可以调解,刑事责任不能调解。致人死亡如果对方无过错的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且需要承担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醉驾致死一人无是要判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有谅解书的法院在量刑时可适当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可能判缓刑,但是没有取得死者家属谅解,一般不会判缓刑。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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