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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8万元,2015年起诉,有判决书。目前找不到人,强制执行要不到钱,可以找催债公司帮忙吗?合法吗?如何找到可靠的催债公司?谢谢!

案件执行 2022-10-19 2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起诉,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不还要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首先应当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于可以执行的,则会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欠款无论多少金额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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