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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的高利贷,当时让我做的担保,结果我朋友跑了,我都给还了好几个月的利息了,现在别人逼着我要本金,我去他家他家人说不管,我该咋办,现在我想死的心都有,我不行再去他家,他家人要是还不管我走投无路在他家喝药不知道会是啥结果

债权债务 2022-10-19 2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了高利贷一百多万还不起的,可以不还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偿还,当事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借高利贷的人跑了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用偿还,则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该部分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当事人欠了高利贷一百多万还不起的,可以不还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因为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偿还,当事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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