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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申请辞职直接走了,老板是否可以以不接受辞职记我旷工扣我的工资

劳动纠纷 2022-10-20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不批,员工旷工直接走人,工资是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即使旷工也应当发放之前上班的工资。由于强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你好,劳动者可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主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建议积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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