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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今年三月份订的婚,现在男方想退婚要回彩礼,我们没有一起生活过,没有同居,和普通朋友一样的关系,我不想给,他能要的回吗

离婚 2022-10-20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给彩礼能要回,但是只能够在具有以下情形才能要回:

    1、双方未领结婚证;

    2、双方已经离婚了但是在婚姻期间内没有共同生活的;

    3、双方离婚了并且婚前给付的彩礼使得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不能要回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之后,夫妻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的,离婚之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女方也应该返还彩礼。如果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符合退还的条件就可以要回。以下这几种情形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没有登记结婚的,给了彩礼没领证;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有些情况就是先领证,但由于没办仪式,没有开始住一起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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