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离婚房产分割律
蚌埠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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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翔城市广场1号楼19层07室(万达广场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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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律师问答
子女持有离婚房产存在哪些法律风险问题
子女持有
离婚房产
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有产权归属问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问题、继承问题、出售与贷款限制问题等。子女持有
离婚房产
规避法律风险的方法有明确产权归属、设立遗嘱或信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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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个事,之前我们夫妻婚后在2019年张家港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说上面是4个人的房产了
有效。只要签订协议是房屋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的,该合同自买卖双方签订后有效。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律师,我离婚了房子没有分割,现在她欠钱,房子被法院冻结了,我怎么要回
你好,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离婚了房子没有分割,现在她欠钱房子被法院查分了,我怎么办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赔偿处理的额
婚前于后买房,男方出钱给女方去买房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离婚的话女方会分走一半房产吗?
你好。是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且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对其完成了赠与。
我老公蚌埠市有房子,想写个申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到你那边公正一下行不行?
你好,可以进行律师见证
房产证就是丈夫的名字。证件已丢失,妻子如何补办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死亡,更改房产证名字,带着户口本及夫妻关系证明及死亡证到房产公司办理就可以了。房产更名即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如果还有其他继承权的,需要其他继承人公证放弃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婚前南方父母出钱付首付写两个人的名字,后婚,夫妻两人一起还贷,房子是不是算两个人共有的
是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积极争取
房子的产权已经属于我了。当对方后悔不处理时,我该怎么办才能解决呢?
夫妻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先协商处理,如果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需要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婚前房财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房产,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或者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夫妇共同购买的房子可以单方面出售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出售不能单方面进行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另一方有权主张追回该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在儿子婚前全款买的房子,母亲过世了,儿媳妇要和儿子离婚,儿媳妇会继承母亲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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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老家拆迁分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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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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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为共同财产,未过户。如果一方贷款,需要提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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