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盟房产纠纷
巴彦淖尔盟
房产纠纷
李巧霞律师
服务
173人
好评
50
响应
1小时
临河区汇丰街海贝尔花园C一23号
经验丰富
普法先锋
李巧霞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巴彦淖尔盟律师咨询
巴彦淖尔盟律师问答
买房定金交了违约不买违约金多少
买房定金交了违约不买,违约金多少?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则按《民法典》规定处理。实际损失与违约金要合理匹配,过高或过低可申请调整。慎重考虑购房计划,减少违约风险。
#定金违约纠纷
人看过
房子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有风险吗
房子只写夫妻一方名字有风险吗?本文详细解析了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的风险,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单独所有”房产的界定。如何避免潜在纠纷?请阅读本文了解。
#房产证纠纷
人看过
房产证找不到了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找不到了不用慌,补办流程来帮忙。准备好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和保证书,再到档案馆复印文件,开具权属证明,最后登报声明并到房管局办理补证。遵守相关法规,顺利领取新证。
#房产证纠纷
人看过
租房交定金后房东反悔违约怎么办
租房交了定金后房东反悔怎么办?别担心,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房东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本文将为你详细介绍租房交定金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定金违约纠纷
人看过
房产继承后可以卖掉吗
房产继承后可以卖掉,但需完成继承过户手续。买卖房产需缴纳契税,税率根据房屋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了解税费政策,确保交易顺利。
#房产继承纠纷
人看过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
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标准是怎样的
全国各地对于拆迁中的公摊面积的规定是:在拆迁过程中,商品房公摊面积应当计算在补偿范围内;当被拆迁人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接受补偿时,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应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提高。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日照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算补偿
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 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 3.附属物补偿,包括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花坛、铝合金等等。 4.搬家费。 5.临时安置补助费。 6.搬迁奖。 7.院内土地补偿。 8.院外小菜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你好,请问一下小产权房的天面合同归属给屋顶住房,合法吗
咨询内容不明,无法给与具体分析,与律师电联为宜
临汾修建房子可以如何算补偿
临时建筑如何补偿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合法的临时建筑、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的,可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如果是违法建筑,不在批准使用期限内的,不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衡水修建房子该怎么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就是我租了房子没交押金然后房东就把房子租出去了怎么办
需要结合纠纷全貌以判断你方与房东是否成立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的
留下一个房产,但房产和之前房主签了协议和去公证处公证了,但没有过户,怎样操作
根据你的陈述,所涉房屋并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但对签约各方具有合同约束力,你朋友可以继承人身份诉求合同向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鹤岗修建房子该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一般由开发商交纳安置房房产测量费。房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专业测绘机构提出服务请求,做一份完备的测绘报告,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服务费由提出请求的建设单位来付。 安置房房产交付使用前,开发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八条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 第九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第十条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庆改造房屋该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遇到了一个劳务黑中介?
遇到了一个劳务黑中介
楼顶漏雨楼下有没有责任出钱
楼顶漏雨楼下有没有责任出钱
在小区门口乱摆摊,该怎么办?
在小区门口乱摆摊,该怎么办?
出租人在租出期间是否可以任意拆除出租房?
出租人在租出期间是否可以任意拆除出租房
道路管理部门是否能对电瓶车因道路上的机油坠落而断裂负责
道路管理部门是否能对电瓶车因道路上的机油坠落而断裂负责
关于抵押贷款房屋加名的问题
关于抵押贷款房屋加名的问题
房产过户需要些什么费用
房产过户需要些什么费用
关于开发商强制拆除行为诉讼时效的规定
关于开发商强制拆除行为诉讼时效的规定
关于住宅70年产权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规定
关于住宅70年产权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律规定
主管道下炉排,可以起诉楼下吗?
楼下水道,主管道下炉排,我的下水道反水,可以起诉楼下吗?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乌拉特中旗律师
临河区律师
乌拉特前旗律师
乌拉特后旗律师
五原县律师
磴口县律师
杭锦后旗律师
锡林郭勒盟律师
乌兰察布律师
呼伦贝尔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巴彦淖尔盟律师
兴安盟律师
阿拉善盟律师
通辽律师
赤峰律师
乌海律师
包头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