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继承律师
黑河
继承
综合排序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继承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艾树红律师
服务
1748人
好评
19
响应
1小时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刑事案件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艾树红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康丽律师
服务
2363人
好评
21
响应
1小时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康丽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朱国臣律师
服务
2.0万人
好评
61
响应
1小时
擅长:继承、建筑工程、保险纠纷、知识产权
口碑良好
高级合伙人律师
朱国臣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徐雯雯律师
服务
2808人
好评
30
响应
1小时
擅长:继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案件
口碑良好
徐雯雯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樊爽律师
服务
2730人
好评
17
响应
1小时
擅长:继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樊爽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
律师问答
老人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文将为您解析老人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和范围。通过了解这些法律常识,您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遗产范围
人看过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继承权
本文将为你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权的规定。我们将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判定、用途与限制等方面进行阐述,帮助你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财产继承权
人看过
监护人是否就是继承人
本文主要介绍了监护人和继承人的关系,遗产继承的法定条件以及未成年监护人的确定方式。监护人和继承人不一定是同一人,遗产继承主要遵循遗嘱优先和均等份额的原则。
#继承人范围
人看过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怎么处理
对于未公证遗嘱的处理,首先需要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不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未公证遗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公证
人看过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
办理
遗嘱公证
的流程有哪些?如何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本文将详细解读办理
遗嘱公证
的各个环节,帮助您了解如何顺利完成
遗嘱公证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遗嘱公证
人看过
村书记打印遗嘱签字后,没当场见证立遗嘱人签字,是老人继妻拿着遗嘱找他们签的字,这份遗嘱有效么。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她不久前去世了。她能得到多少丧葬费?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丧葬费一般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是指用于死亡或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已成年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子女成年后有没有继承权,关键看这一点,那就是他(她)与继父母之间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那么什么叫作形成抚养关系,简单讲就是,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如果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或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爷爷的遗产儿子死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上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主体有: 1.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3.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4.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 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6.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可以分得适量遗产。 另外,在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的受遗赠人,也可以接受遗赠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孙子女怎样才能获得遗产?
孙子女怎样才能获得遗产?
孙子按遗嘱继承祖父的财产时,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吗?
孙子按遗嘱继承祖父的财产时,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吗?
丧葬费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丧葬费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老人财产分割纠纷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老人财产分割纠纷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专业律师
逊克县律师
北安市律师
孙吴县律师
五大连池市律师
嫩江市律师
爱辉区律师
七台河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绥化律师
黑河律师
佳木斯律师
牡丹江律师
伊春律师
大庆律师
鸡西律师
双鸭山律师
鹤岗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哈尔滨律师
七台河继承律师
大兴安岭继承律师
绥化继承律师
黑河继承律师
佳木斯继承律师
牡丹江继承律师
伊春继承律师
大庆继承律师
鸡西继承律师
双鸭山继承律师
鹤岗继承律师
齐齐哈尔继承律师
哈尔滨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