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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14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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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从事证券的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得到您。

  一、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

  1)虚假陈述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证券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有关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伪证,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等。

  2)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内幕消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的建议的行为。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买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购买该证券等。

  3)操纵市场是指利用手中掌握的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或者制造证券交易的虚假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4)空买交易是指投资者在不持有钱款或债券的情形下,向金融机构或证券经营机构融资或融券,从事证券买入或买出。以期谋取私利的行为。

  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或者制造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的,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批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的;为客户买卖其帐户上未实有的证券或者融资为客户买入证券;

  5)违规运作

  非法开设证券交易所;挪用公款买卖证券;当日接受客户的委托或者自营买入证券又于当日将证券买出的等。

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

  二、证券欺诈客户是什么

  所谓证券欺诈客户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义务时实施的故意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行为。

  三、证券欺诈客户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将欺诈客户行为分为10类:

  1、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混合操作;

  2、证券经营机构违背被代理人的指令为其买卖证券;

  3、证券经营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处理证券买卖委托;

  4、证券经营机构不在规定时间内向被代理人提供证券买卖书面确认书;

  5、证券登记、清算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本机构业务规则办理清算、交割、过户、登记手续等;

  6、证券登记清算机构擅自将顾客委托保管的证券用作抵押;

  7、证券经营机构以多获佣金为目的,诱导顾客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或在客户的账户上翻炒证券;

  8、发行人或者发行人代理人将证券出售给投资者时未向其提供招募说明书;

  9、证券经营机构保证客户的交易收益或允诺赔偿客户投资损失;

  10、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的相关介绍。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有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制股东利用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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