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学校受伤的赔偿是有侵权人由侵权人承担医疗费等费用的赔偿,学校视情况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情况。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担责;如果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伤害后果的,学校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在学校受伤如何赔偿
在学校受伤有侵权人的,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在学校受伤怎么报保险
学校的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大学生在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急诊住院除外),定点医院由各院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合理确定。大学生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印制的住院结算凭证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向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法律快车提醒您,大学生在外省市发生急诊住院,或因病等休学期间需要在外省市住院医疗时,应到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垫付后,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内,由院校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