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由“塞”轮肇事逃匿引出的话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3 01:09
人浏览
诚至 中国水运报社
案 情

海上失事的河北籍“冀渔3326”轮是1998年建造的180匹马力的木质捕捞渔船,随船有8名船员。2002年2月26日,“冀渔3326”和本村船队的20条船在我国渤海曹妃甸东南方约12.7海里处作业。2月28日上午,“冀渔3326”返回渔港送回本船队所产渔货,并于当日16时左右出港返回作业区,但不久即与船队失去联系。
3月1日渔港监督接到该船队报案后,迅速组织在该海区生产的三个船队共计83条渔船进行海上拉网式的搜寻。从3月2日至6日,搜救船队在出事海域始终没有搜寻到目标,仅捞取到“冀渔3326”船舱盖板、船长衣物及其他船上用品,说明该船已失事沉没,船上8名船员可能全部遇难。

调查分析

 河北海事局接到渔港监督请求协查的报告后,立即对2月28日17时至24时进出新港的所有船舶进行逐一排查。对已离港的船舶分别向其目的港,包括黄埔港、温州港、宁波港、上海港、烟台港、青岛港等海事局发出协查通知;对在港船舶直接进行船壳外观及航海记录资料检查。
对停泊于新港锚地的4条锚泊船进行检查时,发现巴拿马船籍港的一艘“塞”轮有肇事嫌疑。该轮右舷船壳有类似于“冀渔3326”号船壳的蓝色油漆及划痕,对于造成船首划痕的原因,船长无法解释清楚。登轮检查时,该轮船长也不予配合,拒绝提供一切航海资料和接受调查。
根据逐条船舶排查、调查取证和对各船所取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海事局将肇事船目标锁定在“巴”籍“塞”轮。
从卸货渔港码头到沉船的位置,距离为14-15海里。当时海上大雾能见度很差,根据事发前“冀渔3326”的报告,其船速是2-3海里,符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能在有效的距离内将船停住的要求。这就是说,“冀渔3326”出港后航行大约5个小时到达沉船位置 ,失事时间应为21时左右。
经扫海探明,“冀渔3326”沉船位置在北纬38度53分,东经118度34分,正在“塞”轮的原计划航线上。按“塞”轮的计划航线,其正常航行应在21时左右,正好通过“冀渔3326”的沉船点。对于“塞”轮改变计划航线的说法,因海图、航海日志、GPS记录等均没有记录,且船长、二副、三副都声明自己没有改变航线。所以,无法证明“塞”轮没有通过“冀渔3326”的沉船位置。 [page]
“塞”轮不仅从时间和地点上与肇事相吻合,而且油漆取样化验报告显示,“塞”轮右舷蓝色附着物和“冀渔3326”本体油漆样品在化学成分上基本相似。从这一结论看,只有两船的接触才有可能导致渔船的油漆留在“塞”轮上。
按照常规,船舶抵达港口后,应及时将船位、抵达时间报港务监督部门,而“塞”轮只报抵达时间而不报船位,是不正常的。并且,海图上不记船舶航行轨迹,轮机日志倒记,这也是不正常的。这是作假的通常做法,是违背海员职业道德的行为。
从以往的经验看,几乎所有的肇事船,除非被受害船或同在一个海区作业的其他渔船截住而无法逃跑外,肇事后逃跑是通病。这里有几个原因,其一,一般事故多发生在晚上或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肇事船往往会存在着侥幸心理,没有目击者、没有现场、不留任何记录等,认为不会被发现。其二,如果承认肇事将面临着失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面临着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肇事船是不会承认的。


结案


  本案从沉船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天气、海况、碰撞痕迹、图书资料记载、一段时间内的抵港和离港船舶排查、值班人员调查笔录、擦痕处油漆分析报告、船员心理、海上惯例等进行了分析,最终做出巴”籍“塞”轮就是肇事船的结论。
尽管肇事船始终没有对碰撞明确认可。但船东出面积极与被害方进行协调,本案因被害方船沉没,8名船员全部遇难,所以无法确定碰撞责任的谁大谁小。只有按海上惯例5:5比例分责。最终“巴”籍“塞”轮船东赔偿受害人财产及人身伤害赔偿共计280万元人民币结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