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妙龄女子凌晨如厕意外身亡 家人获7万保险赔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04 12:16
人浏览

南昌一妙龄女子凌晨出门上厕所突发意外,不幸身亡,一时间,全家陷入了沉重的悲痛之中。然而,就在此时,父亲“意外”地接到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原来女儿曾买了一份保险,全家因此获得近7万元的赔偿金。

据了解,死者名叫谈小英,2006年6月17日凌晨一时左右,谈小英独自一人出门上厕所,并一直未归,家里人发现后就开始寻找,直到6月18日下午5时左右,家人才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一号桥附近水渠中发现谈小英已离开人世。泰康人寿一位工作人员在对客户进行回访时打通谈小英家的电话,父亲才得知女儿于2004年7月21日购买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谈小英本人。保险公司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安排理赔人员向他们了解整个事故的情况。最后,经当地警务人员核实,证实了谈小英为意外身故,属保险责任,应当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计人民币69812.59元。8月22日,理赔人员将理赔金送到了谈小英家中。

(吴跃军)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